负责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项工作,负责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,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;负责做好局机关扫黑除恶、维稳、反恐、反邪教等工作。拟定全州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、管理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;指导、监督法律援助工作;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;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、促进、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;指导人民团体、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、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;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;指导“三调联动”大调解工作;指导人民陪审员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。拟订全州公证工作发展规划、管理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;负责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初审和管理工作。指导、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;拟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;管理律师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机构、执业范围和执业秩序;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;承担省律师协会海北工作站职责,协助省律师协会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律师行业党的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、群团、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