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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州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5-15 11:51 信息来源:海北州司法局 阅读次数: 字号:【

海北州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

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,持续优化执法环境、规范执法行为、提高执法效能,广泛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,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,拟在全州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(以下简称“联系点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 

一、设立范围及数量

从海北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中选定3家。

二、设立依据

(一)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、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;

(二)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,对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了解;

(三)自愿承担社会责任,能积极参加调研、座谈、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。

三、联系点工作职责

(一)向司法局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,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、本行业的执法情况,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; 

(二)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、不当的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征收、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;

(三)及时向司法局反映其了解的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;

(四)应邀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,接受问卷调查,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,提供行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等;

(五)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

四、州司法局主要职责

(一)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实地走访、电话或书面征询意见等形式,及时听取联系点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;

(二)及时解答联系点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,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联系点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进行指导帮扶,帮助预防行政违法问题;

(三)及时处理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,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、决定书,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进行纠正;

(四)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联系点反映的违法问题;

(五)对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普遍性、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论证,采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;

(六)其他有关执法监督工作事项。 

五、设立期限

司法局每一年组织一次联系点设立工作,本期届满后联系点自动取消。

附件:海北州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

北州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

序号

企业

负责人

1

海北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

李军

2

国家电网海北供电公司

胡江浩

3

海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

蒲晓辉

 

 

 

北州司法局

2025年5月14



设立范围及数量